彰化芳苑火葬場2次環評審查遭抗議 縣府:綜合專業判斷通過

彰化芳苑火葬場2次環評審查遭抗議 縣府:綜合專業判斷通過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/彰化報導

彰化縣是全台唯一沒有火葬場的縣市,長年倚靠台中和南投鄰近縣市,量能逐漸飽和,規劃在芳苑草湖南段土地興建火葬場。今(22)日舉行第2次環評審查會議,反對民眾到場抗議要求撤案,環團指出,選址違反了《殯葬管理條例》,該爐址距離學校、醫院、戶口繁盛地區等並無超過500公尺。彰化縣府強調,經綜合考量縣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、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,就本案生活環境、自然環境、社會環境及經濟、文化、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,經專業判斷,審議結果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。

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,彰化縣府要蓋全縣第一座火葬場,但是選址就有問題, 依照規定必須與戶口繁盛地區、學校、或是工廠有貯藏或製造爆炸物或其它易燃氣體、油料等場所,必須至少相距500公尺。

施月英指出,縣府選定地點的500公尺內有二林監獄,內有收容人2000多人,裡頭的矯正學校也是學校,還有塗料公司。何況整座生命園區總面積高達14.2288公頃,目前卻只討論殯葬設施1.936公頃,也未做整體規劃。

自救會會長陳光輝表示,二林、芳苑地區的空氣品質長期不佳,鄰近還有許多工業區排放污染。但縣府在進行生命園區的空氣污染評估時,竟然沒有把這些既存的工業污染源一併納入計算,等於是低估了背景污染值,居民的健康風險誰來把關?

彰化縣政府表示,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議本案,經綜合考量縣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、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,就本案生活環境、自然環境、社會環境及經濟、文化、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,經專業判斷,認定已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所列各款情形之虞,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。因此作成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結論。

另,本次會議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意見,經開發單位於會中說明,並經本會確認,請開發單位將補充說明資料納入定稿:(一)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程序及各項調查工作之啟動時間。(二)承諾事項之落實及自治條例之訂定時程。(三)應力求降低視覺衝擊,營造環境綠美化。(四) 本案開發之公益性。(五)其他委員及機關單位所提相關意見。

照片來源:取自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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